配資炒股,行為人被判詐騙罪
來源:未知 作者:神狐 時間:2020-07-13
神狐刑辯律師團隊從網(wǎng)絡上獲悉,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qū)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0日審結一宗詐騙罪案件。
2019年8月至10月,段文敬(另案處理)違反國家規(guī)定,未經(jīng)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利用由浙江錦藍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務器位于紹興市越城區(qū))開發(fā)的“大贏家”虛擬股票交易軟件在上海市閔行區(qū)浦建鎮(zhèn)茸錦科技園A幢503室開設上海紹鼎科技有限公司經(jīng)營證券業(yè)務,該軟件未接入正規(guī)股票市場,可以由后臺進行操控、更改數(shù)據(jù),并以此開展網(wǎng)絡詐騙活動。該公司下設以李智(另案處理)為組長,被告人馬世喜及孔令然(另案處理)為組員的詐騙一組;以陳文鑫(另案處理)為組長,被告人楊會楠及繆振佳、張宇、唐佳(均另案處理)為組員的詐騙二組。廣州刑事律師所上述人員在組內(nèi)相互合作配合,以“大贏家”軟件可以幫客戶以3倍、5倍、8倍進行配資炒股為誘餌,用多個微信賬號包裝成股票“老師”、“助理”、“客戶”等水軍身份慫恿、誘導客戶在該軟件炒股并頻繁交易進而騙取“建倉費”、“遞延費”,或者在客戶持有的股票上漲時利用微信水軍誘騙客戶將股票拋出降低損失,若客戶未將持有的股票拋出則修改軟件的后臺數(shù)據(jù)強行將股票平倉來減少損失,F(xiàn)查明,詐騙一組騙取陳某1等10名被害人合計人民幣356759.06元,被告人馬世喜直接騙取錢款為人民幣72567.68元;詐騙二組騙取陳某2等7名被害人合計人民幣301017.8元,被告人楊會楠直接騙取錢款為人民幣65128元(庭審中,公訴人當庭補正為詐騙二組騙取陳某2等9名被害人合計人民幣356711.6元,被告人楊會楠直接騙取錢款為人民幣74295.4元)。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馬世喜、楊會楠以非法占的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被害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馬世喜、楊會楠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屬從犯,依法減輕處罰;利用信息網(wǎng)絡對不特定多數(shù)人實施詐騙,予以從重處罰;在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罪行并自愿接受處罰,依法從寬處理;已退繳個人違法所得,酌情從輕處罰。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基本適當,法院予以采納。被告人楊會楠的辯護人請求對其從輕、減輕處罰的意見,法院亦予以采納。據(jù)此判決被告人馬世喜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被告人楊會楠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公訴機關移送本院扣押被告人楊會楠的人民幣10000元及本院扣押被告人楊會楠的人民幣5000元、東莞刑事律師被告人馬世喜的人民幣15000元,按比例退賠給各被害人(名單附后);不足部分,繼續(xù)予以追繳:扣押后暫存在紹興市涉案物證保管中心的手機15部、電腦主機2臺(詳見扣押清單),均予以沒收。
唐文聰律師(手機13825008183),上海錦天城(廣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廣州資深刑事律師,16年專業(yè)刑辯經(jīng)驗,畢業(yè)于西南政法大學,辦理了近百件刑事案件,多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無罪釋放、取保候?qū)徍蟛挥枳吩V、不批準逮捕、不起訴,多宗案件的被告人被判處緩刑或上訴減刑,擅長辦理稅務犯罪、經(jīng)濟犯罪、金融犯罪、知識產(chǎn)權犯罪等刑事案件,涵蓋逃稅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非法經(jīng)營罪、假冒注冊商標罪、騙取貸款罪、尋釁滋事罪、生產(chǎn)銷售偽劣商品罪、合同詐騙罪、走私廢物罪、職務侵占罪、偽造公司印章罪、組織賣淫罪等刑事罪名。http://www.yea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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